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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税务文书送达的公告(2026年第16号)

2026-04-07

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税务文书送达的公告(2026年第16号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,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《税务处理决定书》。
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
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,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领取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。

联系方式: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

丛云成 0411-84060099

特此公告。

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

2026年4月7日

序号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文书字轨号
1大连运恒物资有限公司91210200MA0YA33D64大税三稽处〔 2026〕1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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